“非全额计息”----到底还有多远?
随着信用卡的普及,信用卡还款日也随之受到人们的关注。去年十月,央视《每周质量报告》报道信用卡全额罚息:还款差一元却按万元罚,使得信用卡透支消费还款受到了整个社会的关注。而近期较受关注的则是2013年7月1日起,新的《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》开始执行,其中要求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要为持卡人提供“容差”和“容时”服务。
记者针对有关信用卡逾期还款等方面进行了调查。最终调查结果显示,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所采取的方式都各不一样,除了工行采用“部分还款,部分计息”,其余银行都采用“部分还款,全额计息”方式。
据记者走访各家银行实地调查发现,其实,早在2009年2月,工行便率先取消了“全额罚息”制度。工行信用卡执行的“部分还款,部分计息”规定从09年实施至今,一直都是按规定在贯彻执行。这一规定使持卡人节省不少利息支出,也避免不必要的不良记录,减少持卡人日后一些无谓的麻烦。
据调查,在新规实施之前,已有部分银行向信用卡客户提供了容差容时的服务。例如建行规定账单额与还款额之差在10元以内,银行系统会自动执行容差规定,客户不会被全额罚息,而是滚入下月计息;有些银行系统自动执行容时规则,有些则需要电话申请延缓还款日。而在“容时”这个问题上,多数银行的宽限期均为3天,农行、建行为2天,中国银行根据卡片类型不同,宽限期则从3天至9天不等。且“3天”指“自然日”,而非“工作日”。
而所谓的新规定,简单的说,就是对还款不足额或者逾时还款的持卡人比以前更加宽容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全额罚息这一条款并未作修改,如果只还最低还款额,恐怕还是要承受全额罚息的待遇。另外,容差和容时服务给予的只是有限的宽容,持卡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应该足额、准时还款,才能维护自己的信用状况,同时不会被银行罚息。
通过调查对比,相对新规定的“容时容差”对还款不足额或者逾时还款的规定,尤其是对“容差还款”规定了10元的上限,即欠款10元以内,无需担心“全额罚息”,及实施后各个银行各异的执行标准。无疑工行修改并贯彻执行的计息方式更加合理和具有人性化,即消费者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,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。